2023年3月16日,區消防救援大隊消防監督人員對通州區金新鄰港大酒店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進行復查。經檢查,該單位重大火災隱患已整改消除,建議將其重大火災隱患予以銷案?,F將情況說明如下:
一、主要背景
通州區金新鄰港大酒店位于通州區龍盛大道555號通州農批市場1號樓4-6層,經營者為張明祖。所在建筑總面積約6600平方米,地上六層。該場所位于該建筑4-6層,建筑單層面積約1100平方米,總面積約3300平方米,屬于人員密集場所。
2023年2月16日,區消防救援大隊對該單位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存在下列隱患:1. 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損壞率超過 50%,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部分無壓力,不能正常運行,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故障,無法正常運行,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4. 四層西北側外窗戶被廣告牌遮擋,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該場所存在的火災隱患分別符合《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 條、第7.4.6條、第7.7.2條、第7.3.10條的規定。根據《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 條C 款的綜合判定規則,故將其存在的火災隱患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根據通政辦發〔2023〕13號文件要求,將其確定為區級重大火災隱患督辦單位。
二、隱患整改情況
2023年3月16日,區消防救援大隊對通州區金新鄰港大酒店進行隱患整改復查,該單位已按要求將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全部更換完畢;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正常運行,壓力表顯示正常;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排除故障已正常運行;四層西北側外窗戶廣告牌已拆除,復查合格。
鑒于通州區金新鄰港大酒店消防安全隱患已整改完畢,其重大火災隱患已消除,現請提區政府將該單位重大火災隱患予以摘牌。